各系(部、中心):
根据《浙江林学院天目学院学生创新实践学分计分方法(修订版)》(浙林院天目院[2008]100号)文件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各系(部、中心)审核,教务部复核并公示,现将我院2009年度大学生第二课堂活动成果授予创新实践学分情况予以公布。具体内容如下:
1、奖励范围:学科竞赛获奖、科研训练计划项目、开放实验项目、发表科研论文、申请专利、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等。
2、本次共授予创新实践学分7363个,奖励学生6002人次。其中,学科竞赛奖励35项,授予创新实践学分895个,奖励学生746人次(见附件1);科研训练计划项目奖励86项,授予创新实践学分502个,奖励学生386人次(见附件2);开放实验项目奖励157项,授予创新实践学分2609个,奖励学生2250人次(见附件3);科研论文奖励5篇,授予创新实践学分14个,奖励学生8人次(见附件4);专利奖励4项,授予创新实践学分16个,奖励学生4人次(见附件5);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奖励48种,授予创新实践学分3327个,奖励学生2616人次(见附件6)。
3、学院规定06级以后每个学生至少获得2个创新实践学分,学生获得的创新实践学分统一认定为“创新实践类”公选学分。需要用多余的创新实践类学分来冲抵相应的其它六大类公选课或专选课的同学,根据《浙江林学院天目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文件规定,以申请课程免修的方式在学生本人第七学期前三个星期到教务部(西大楼205)办理。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