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目学院关于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结束工作的通知

【作者:Web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0-01-20 12:14:51 | 点击数:877】

各系(部、中心)、各部门:

    本学期即将结束,为做好我院课程考试、成绩管理工作,明确工作程序,现通知如下:

    一、考试工作

    1、课程试卷材料归档工作(包括本部教师担任天目学院的课程教学任务)由该课程所属开课系(部)进行统一管理。

2任课教师应根据学生考试成绩对试卷进行认真分析,针对教与学、命题及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并填写《浙江林学院天目学院试卷质量统计分析表》和《浙江林学院天目学院试卷质量与教学评析》,并在2010125前将“学生平时成绩记录册、学生成绩单、《试卷质量与教学评述表》、空白AB卷及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学生答题卷(按学号顺序)”交开课系(部),由系(部)秘书按照规定进行试卷装订、归档。

3、各系(部)应予125前将本部门考试工作总结(纸质版及电子版)交教务部。邮箱:guowf@zjfc.edu.cn

     二、成绩管理工作

    1、成绩评定:学生各门课程最终成绩应依据平时作业、考勤和期中、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其比例一般为平时占40%,卷面占60%。如有特殊比例要求,应报教务部审批。旷考、作弊或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其成绩按0分计,并在成绩单上作好相应备注。经过申请同意缓考的学生,其成绩单上已注明缓考字样。补考成绩按考试卷面成绩计算。

2、成绩录入、报送程序:

1)各系(部)秘书应将本系(部)所开设课程成绩录入密码通知任课教师(含本部教师)。

2)教师按照网上录入程序打印成绩单一式三份,经系(部)主任签字后,交系(部)教学秘书处。

3)系(部)秘书按教师签字后的纸质成绩单在教务系统中进行成绩单回收确认。

三、时间安排:

(1) 成绩录入时间截止到:20101242359分。

(2)任课教师在2010125,由本人将相关考试、成绩材料交天目学院各系(部)。逾期不交者,按《浙江林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3)教学秘书根据教师上交《浙江林学院2009-2010学年第1学期成绩登记表》在2010125前,在教务系统中进行“课程成绩单”回收确认。

(4)教学秘书于201035将整理好的纸质成绩单交教务部(成绩单要求按年级、课程名称、班级排序进行整理)。同时上交试卷存档清单。逾期不交者,按《浙江林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四、以上事项及安排如有疑问,请向教务部或相应系(部)咨询。

教务部:老师,电话:637422569293256

各系(部)教学秘书办公室:

经济管理系:实验楼633,电话:637421699292169

工程技术系:实验楼535,电话:637467579296757

    系:实验楼605,电话:637421159292115

生物环境系:实验楼615,电话:637421619292161

园林艺术系:实验楼 503,电话:637467519296751

公共基础部:西大楼329,电话:637421209292120)。

 

     

                                                  天目学院教务部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日